首页 » 东莞自考毕业与学位
东莞自考毕业:申请条件、流程与学位说明
一、自考毕业申请条件
- 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考核)并取得合格成绩;
- 专科毕业:无前置学历要求;
- 本科毕业: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(或以上)毕业证书,且前置学历经学信网核验通过;
-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(以省考办当期要求为准)。
二、毕业申请流程
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左右分两批进行(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)。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,进入毕业申请入口,核对个人信息、确认申请专业,按规定提交前置学历信息(本科)并上传相关材料,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委颁发毕业证书。
东莞考生提交毕业材料的地点一般为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(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室),具体办理时间与材料清单以当期通知为准。
三、毕业证书效力
自考毕业证书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,主考院校副署盖章,国家承认学历,学信网(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)可查,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,可用于求职、晋升、考公务员、考研、职称评审、积分入户等。
四、学士学位申请
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主考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,可申请学士学位。一般条件包括:
- 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;
- 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主考院校要求;
- 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或符合院校规定的免考条件;
- 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。
各主考院校学位授予条件不同,建议报考前或临近毕业时向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确认。
五、毕业相关提醒
- 同一自考专业不能重复办理毕业;
- 停考过渡期专业(如体育教育本科、护理专科)毕业手续办理至2027年6月止,相关考生请按时办理;
- 逾期未办理毕业手续的,毕业时间以实际办理时间计算,请考生关注当期通知,不要错过办理窗口。